武汉轻工大学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
废弃物管理 细则
一、涉及的废弃物分类
本学院各实验室涉及的主要废弃物有以下两类:
(1)化学危险废弃物。包括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或者被危
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物。
(2)气体压力容器危险废弃物。包括各种带有压力的充装危险气体的废弃
装置( 主要包括过期或损坏的气体钢瓶等物品) 。
二、主要职责
各实验室作为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具体应该包括:
(1)制定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和处置的规则; 建立本实验室危险
废弃物台账。
(2) 组织学生学习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办法; 将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作为学生
日常环保教育教学和科研训练的重要内容; 及时处理本实验室在废弃物处置中
的违规行为。
(3)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气,各实验室应根据其特性、产生量
以及环保要求制定相应处理措施,确认其有害物质浓度达到或低于国家要求的安
全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大气。
(4)及时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做好本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登记、提交及
经费结算工作。
三、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原则
3.1 化学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原则
( 1) 化学废液应按照化学品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收集,不能把不同类别
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危险废弃物混放。
( 2) 必须使用专用废液桶盛装化学废液; 收集时,应进行废液相容性测试。
不清楚废液来源和性质时禁止混放。
( 3) 固体废弃物、瓶装废弃物和一般化学品容器先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再使
用储物箱统一存放,储物箱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 4) 废弃化学试剂须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并注明是废弃化学试剂。
( 5) 危险废弃物存放实验室必须保持通风、远离火源,室内有足够空间,容
器内液体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 75%; 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避免不相容性危
险废弃物近距离存放; 不得存放于楼道、楼外等公共区域。
( 6) 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废弃物,各实验室必须
做到预处理,使之稳定后方能进行一般存放,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 7) 各实验室依上述分类表制作符合各自需求的“产废记录单”。每次产生
废物后及时分类收集,同时做好收集记录。产废记录单应包括: 废弃物名称、成
分、浓度、体积或重量、废弃时间、研究室及实验室名称、废弃人等信息。到学
校指定的废弃物回收站提交时,废液桶须上注明废液信息: 主要成份名称( 前三
大主要成份) 、产生日期、数量、产生单位、pH 值、研究所及实验室名称、提
交人签名。
3.2 气体气瓶压力容器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原则
( 1) 废弃前必须检查压力瓶内残存气体气压,并确定已关好气瓶阀门后,将
气瓶分类放在指定地点,并做详细记录。
( 2) 分类放置废弃气瓶时,易发生反应的废弃气体气瓶禁止放在一起( 如氢
气瓶和氧气瓶等) ;可燃和助燃气体气瓶禁止放在一起( 如甲烷瓶和氧气瓶等) ;
有毒废弃气体气瓶需单独存放。
( 3) 废弃气瓶分类放置好后,必须对所有废弃气瓶进行固定。
( 4) 最后必须在每一个废弃气体气瓶上粘贴醒目的废弃待处理和禁止触碰
的标识,待相关人员或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 5) 气体装置危险废弃物存放的实验室必须保持通风、远离火源,室内有足
够空间; 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避免不相容性危险废弃物近距离存放; 不得
存放于楼道、楼外等公共区域。
( 6) 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废弃物,各实验室必须
做到预处理,使之稳定后方能进行一般存放,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四、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
各实验室废弃物,应该由学院统一进行管理、建档,并交给具有处理资质的
企业进行处置,各实验室不能自行处置; 如果学校建有废弃物处理中心或工作
站,则可提交给学校处理相应的废弃物。
在提交学校处置之前,各实验室务必妥善保管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防止废
弃物的扩散、流失、渗漏或者产生交叉污染。学院应按照上述收集与存放原则,
定期在学校指定地点或联系处理废弃物的相关企业,统一回收实验室废弃物进行
处理。在提交废弃物时,提交人员须当场与回收人员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提交后,
及时将登记结果交学院和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五、日常重点维护工作
(1)各实验室必须结合安全、卫生值日制度,做到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
各相关实验室至少每星期清理废弃物两次。
(2)实验室废弃物必须粘贴标签,标明主要成分、类别,分类存放。不得
在实验室大量积聚化学废弃物,不要对自己不了解的化学废弃物进行合并(混合)
操作。
(3)产生有害废气的实验室必须按规定安装通风、排风设施。对排放氯化
氢、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气体的实验室,必须安装废气吸收系统进行吸收处理。
(4)要加强排污处理装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对无机废水溶液,要做
到达标排放。严禁将实验室废弃物倒入自来水下水道或普通垃圾箱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