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实验中心安全运作,为学院师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实验和科研场所,依据《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中要求,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1. 实验室管理员由实验员担任,也为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实验室安全员由实验课教师担任。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主人翁责任感,以室为家,对各种不良行为予以制止及教育。
3. 管理员和实验课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熟悉并掌握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知识。
4. 实验课教师必须在学生实验前做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5. 实验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严禁带食物及饮料进入到实验室。
6. 严格执行“任课教师包堂制”,实验课教师应负责实验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下课后应配合管理员做好设备设施、工量器具的验收,填好及审签好“设备使用记录本”。
7. 管理员要做好实验设备及工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保障设备、工量器具不受损坏、不丢失、不锈蚀,保持设备、工量器具的良好技术状态。
8. 管理员要加强实验室水、电、门、窗、灯、扇及电教设施的管理,保管好实验室大门的钥匙,不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传于他人。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雷击、防破坏的安全防范工作。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9. 加强对各类设备和电器控制开关等的管理,严禁学生乱摸乱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准在实验室内私拉乱接其它用电设备(如电炉等)。
10.在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喝饮料、乱扔杂物、大声喧哗和干扰他人的实验。
机械工程学院
2020.8.30